今天看到一位步履闌珊講話含糊的老人,在同一個路口向民眾伸手要錢了。
當他要完前面一車又一車的零錢時,輪到了他向我伸手要錢。
我二話不說,直接嗆他說,幹你娘閃啦操

原因是因為,從我高一開始,那位老人家便開始從凌晨六點搭第一班公車從關廟前往台南市
開始他的乞討事業,在公車上跟司機有說有笑,只差沒有唱唱跳跳

這一幕我看了一年,從高二開始騎車上學就沒見過了。
直到今天再度看到他,才想起以前的很多事。


那是在高一新生訓練時,才上半天的課,當時我正要從台南搭車回家
走在公園旁邊時,來個穿西裝活像個老實生意人的歐吉桑來跟我借錢

一開口就說他家是在花蓮鄉下,才剛買車票結果弄丟了,經商失敗僅存一點錢要老鄉種田結果現在連家都回不去
要是我借他錢回家,他一定會把錢匯還給我。
幹我聽了簡直快哭了,然後就把我身上僅存的五百塊,含著淚握在他手上,並且說沒關係,真的有困難晚點還沒關係

想當然爾,那筆錢當然就像變了心的女友,回不來了。


這件事讓我想了很多,想起了以前去北海岸,石門洞前有個阿罵在賣花生,一百塊一包
我掏出了五百塊說要兩包,剩下的錢就給阿罵。
沒想到阿罵硬要找給我三百,當她把錢塞到我手中時,說了一句話讓我當場很慚愧的話

她說:我不是乞丐,這些錢找你。







這些事情已經過好久,在緩緩前進的日子中我卻不曾忘記過這些事。
重新思考社會的價值,開始想為真正有意義的事捍衛到底,人與人的關係,不會只是買賣。

這些日常不能再日常的事件,會讓人開始思索人性的本質、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
虛虛實實假假真真,每當以為自己很聰明時又發現被騙了
為好人受委屈難過、為壞人得逞憤怒、為自己的自以為是懊悔



施捨本身就是在建立起了一種不平等的關係。
當施捨者給予受施者無論金錢、文具或糖果,是不是會讓受施者食髓知味,假借貧窮來乞求更多的物質給予,然後成為更大的惡性循環?


當我們用那些貧富差距,來類比自己的幸福時,有沒有想過,那些貧困潦倒,才是一切生活的原點
當我們自以為是的在給予施捨時,手心向下的我們也許也正在糟蹋別人的自尊。




下一次當有人手心向上向你乞討的時候,仔細想想,這樣對他真的好嗎?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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